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快递员派送途中撞了人 百万赔偿款谁来“买单”?

发布日期:2025-10-13 作者:张秀秀 刘杨 杨智慧 阅读:285

通州一名快递员在派件途中撞人致死,其背后快递公司和人力公司却互踢皮球,责任到底该由谁担?近日,区人民法院穿透合同表象,识破“假外包、真派遣”的假象,为受害方当事人依法维护了合法权益。

2023年2月6日,快递公司投递员朱某在平潮镇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进行派件时,撞倒行人陈某,致其重伤后死亡。交警认定朱某负事故全责。死者家属将朱某、快递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及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268万余元。

快递员的用工性质究竟是“外包”还是“派遣”?牵涉到这场事故的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庭审中,快递公司与人力资源公司就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各执一词。

经审理,法院查明快递公司直接对朱某进行工作安排、考勤管理和车辆配备;工资由快递公司制作明细,人力资源公司仅负责按表代发;人力资源公司未对朱某进行岗位安全培训,也未实施实际劳动管理等事实。法院认定,双方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的法律关系。

通州法院经审理判决,快递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4.57万元。人力资源公司作为派遣单位,因未履行安全培训义务,承担15%的共同赔偿责任,即30.69万元。涉事车辆投保险种与实际不符,保险公司仅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商业险不赔。

两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