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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发布危险驾驶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5-05-09 作者:曹雪娟 张秀秀 李慧 阅读:447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近日,通州法院通报了2024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截至目前,已审结危险驾驶案件数169件,均为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中青年男性为高发群体。

2024年全年及2025年一季度,通州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61件,其中危险驾驶案件数169件,均为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约占案件总数的19.63%,同比下降9.96%。区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李金萍指出:“这些案件呈现‘三高’特征——男性比例高达97.63%、初中以下学历占68.05%、务工及个体经营者超95%,社交饮酒文化与侥幸心理叠加酿成恶果。”

法院现场发布了多个危险驾驶典型案例,为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邓某在饮酒后驾车发生两次事故,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逃离现场后到KTV故意饮酒,被查获后,以其血液酒精含量作为定罪处罚依据,最终,邓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李金萍向记者解释了判决的依据:“行为人已经知道要面临法律追究,不应当作出再次喝酒的举动。如果再次喝酒就可以推断其是为了逃避追究,可以以最终的酒精含量作为定罪处罚的依据。”

李金萍表示,希望通过具体案例,为大家提供行为指引,爱护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监督好家庭成员,共同守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