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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这笔钱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发布日期:2025-01-17 阅读:404

​(通讯员张云杰)近日,通州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告用人单位向原告劳动者当场交付款项,双方一次性处理完毕,高效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3月,原告朱某入职被告南通某纺织公司,从事机器维修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告公司也没有为原告缴纳社保。2024年4月,原告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左脚被砸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劳动能力十级伤残。为主张损失,原告申请仲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工伤损失,合计十余万元。

在该案第一次庭审中,审判员陆涯天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但因只有原、被告两位律师到场,原告本人以及被告法定代表人都没有到场,两位代理人分别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调解方案,效果不好,存在一定差距。陆涯天随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开庭,通过庭审发现本案劳动用工事实较为复杂,被告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已经另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结论,案件存在长时间延宕下去的趋势。庭审后,陆涯天立即确定十天后进行第二次庭审,并要求当事人到场。

1月10日下午,双方代理人、当事人均按约准时到庭,原告本人特意由亲戚开车从老家盐城大丰赶来。开庭前,陆涯天在双方上次调解的基础上,采取背对背、面对面交叉做工作的方式,最终用时半小时就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方案:被告向原告当场交付65000元并撤回行政诉讼,双方就所有劳动争议一次性全部处理完毕。

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被告法定代表人当场向原告微信转账65000元,原告收到款项后表示非常满意,高兴地说:“谢谢法官!拿了这笔钱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