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以下55名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
张建聪、洪 霞、陈 霞、尹 萍、徐丽丽、吴圣群、张 炜、
邱 琴、陈 燕、张元梅、邱丽霞、吴 剑、卫晓娣、周 玲、
张月铭、卞加妹、季陈峰、俞卫平、瞿苏钰、季婷婷、张晓丽、
姜 伟、严丽君、朱 辉、何秀娟、王敏华、朱玉娟、喻小英、
徐艳飞、顾素梅、邱 懿、俞 鹃、邵 锋、方菊峰、顾长华、
杨 鹏、姚淑珍、秦 言、朱 季、陈 建、刘幼安、杨春华、
顾铃锋、戴相平、野美娟、吴胜利、陈亚男、马春红、陈建明、
江丽丽、蔡 鹏、葛 磊、施晓红、闻 娟、杨 平;
免去以下8名同志的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天娇、王菊英、褚志斌、黄向光、顾连娟、姚 琪、张亦丽、顾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