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购已成为我们生活的日常。一张小小的快递面单,记载着姓名、电话、地址、单号等许多个人信息,在不法分子眼中,这些在途面单变成了价值不菲的“商品”被明码标价。近日,通州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决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退出违法所得。
2022年12月起,被告人丁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帮上家操作远程控制软件管理端,从事先被偷偷安装好远程控制软件的快递站点电脑里非法获取、筛选出不加密的快递面单信息,根据面单新鲜度,进行汇总整理后卖到上一级“料商”手中,并通过虚拟币形式收取好处费。而“料商”最终将这些整理好的公民个人信息转卖给诈骗团伙。因系准确在途面单信息,诈骗分子利用快递运输时间差,以快递丢失理赔等为由,冒充客服实施诈骗,导致消费者被骗、快递及网销企业利益受损。
见利润十分可观,为牟取更多利益,丁某决定单干。他先后组织并指使同案犯到通州、海门,浙江永康、义乌等地快递站点,偷偷给电脑安装远程控制软件,再非法获取、筛选出不加密的快递面单信息,后将非法获取的信息出售,并通过虚拟币形式收款,共计获利70余万元。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其衍生诈骗案件高发,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快递时选择隐藏个人信息;同时要提高防诈意识,不轻信来路不明的短信、电话,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信息准确性,遇到问题及时报警处理。作为快递网点和企业,也要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共同筑牢公民个人信息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