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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房源中途“转行”盗财物 房产中介员工获刑

发布日期:2024-06-26 作者:张秀秀 钱睿 阅读:641

​姚某是通州一房产中介员工,本应忠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却在查看房源中途“转行”实施起了盗窃。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去年8月4日下午,作为房产中介的姚某看到葛某位于通州某小区的房子要出售,遂联系对方并相约至该房处拍摄视频、照片,以便挂网上出售。当天下午4时30分左右,姚某如约来到葛某家中进行拍摄,然而拍至主卧时,她发现梳妆台上饰品盒内“大有玄机”:除了奢侈品牌的项链、手链,还有黄金吊坠。姚某被眼前耀眼的饰品冲昏了头脑,歪心思蠢蠢欲动。眼看身后无一人跟随,明知盗窃是犯罪行为,她终究伸出了“第三只手”,停止拍摄的同时将饰品拿出放入了自己口袋。

次日上午,葛某发现家中饰品盒内物品丢失,遂报警并联系姚某。在铁证面前,姚某承认并归还了所窃全部物品。同月23日,姚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姚某所窃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46378元。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案发前归还赃物等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广大群众需树牢防盗意识,紧绷财产安全之弦,确保自身财物不离开可控视野和区域,以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