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入室盗窃九元四角获刑7个月
法官:累犯,从重处罚!
6月11日,通州法院对一起入室盗窃案进行审理,被告人仅偷得现金九元四角,却因为是累犯,获刑7个月,罚款1000元。
今年4月2日,被告人张某来到石港镇石西居六组被害人家中,通过撬开防盗窗的方式翻窗入户行窃,寻找一番后,张某在二楼卧室门口的女士包中窃取现金9.4元,此时被害人发现家中异动并报警。张某仓皇逃离,在慌乱中竟从二楼摔下,随后被出警的侦查人员当场抓获。
在法庭询问过程中,张某表示,当时从二楼翻窗逃跑时摔下楼,导致三根肋骨骨裂、腰椎骨裂、胸骨骨裂。自己的行为得不偿失,感到十分后悔。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张某数次盗窃,前科累累,屡教不改。“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当天,法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