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金新街道开展河豚鱼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金欣 阅读:656

金新街道开展河豚鱼专项检查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近日,金新街道食安办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集中开展河豚鱼专项检查,严查河豚鱼违规销售、加工制作等行为。本次共检查农贸市场7家、农批市场1家、餐饮单位集中区4片、餐饮单位60余家。

河豚(亦称河鲀)鱼及其制品可能含有河豚毒素,该类毒素主要集中在卵巢、肝脏、血液中,经过一般的炒、煮等烹饪方式均不能很快将其破坏,若不慎食用后,易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因此,该类食品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禁止经营者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市面上销售的河豚产品应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养殖河豚加工企业生产并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加工企业名称及备案号、加工日期、检验合格信息等。

金新街道将联合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如果在日常消费中看到违规经营河豚鱼行为,可以拨打12315电话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