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办理手机套餐业务的便利,竟偷偷将客户的钱转进自己的腰包。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家住南通的顾某通过朋友介绍,学会了某通信公司给客户免费送手机办协议套餐的业务,做成一单能获得100多元的提成。顾某在做了一段时间后,渐渐起了贪念,把“黑手”伸向了客户,将本该免费送出的手机偷偷收取了手机款并占为己有。
据了解,被告人顾某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先将客户原来的手机卡换到新手机上,在生成新的套餐账单收款码后,他未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让客户扫描套餐业务收款码,而是偷梁换柱,让客户扫描他提供的手机款收款码,后以需要操作为由骗取客户刷脸确认,让客户支付了原本并不需要支付的手机款并占为己有。此外,他还利用获取的支付码将客户支付宝内的钱私自转入自己的账户中。通过上述方式,他共计骗取了16000余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业务时,要时刻擦亮眼睛,尤其当对方要求提供支付密码、手机验证码、进行刷脸操作时要慎之又慎,确认无误后再操作,避免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