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本以为收获的是美满爱情,而对方看中的可能只是你的钱财,“以爱之名”上演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婚恋交友诈骗案,被告人卢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2014年至2022年年初,卢某通过“世纪佳缘”“探探”“陌陌”“Soul”等网络交友平台广泛结识女性,并在网络上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的生意人。
卢某以与对方谈恋爱为名,谎称可以通过做酒生意、投资潮牌、投资项目等快速获利,虚构其需要资金周转、进货等事实,诱骗史某、郑某、顾某等22名被害人通过网上借贷、办理信用卡分期套现等方式,将款项汇至卢某账户或将信用卡放置在卢某处使用,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692万余元。卢某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网络赌博、购买彩票、日常消费等,却将债务留给“女友们”偿还。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网络交友平台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行为的“沃土”,法官提醒,通过网络交友平台倾注感情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当对方以各种理由索取钱物时,千万不要轻易转账或是以自己的名义替对方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