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民法院把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审理搬进了兴仁镇人大代表之家,来自各行业的人大代表旁听了该案件的庭审。这是区人民法院推动法官进“家站”的具体实践。
2021年7月,原告缪某入职被告餐饮公司,任厨师长一职,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去年4月,被告餐饮公司收到客户发送的餐品照片,指出被告公司提供的餐品中出现蚯蚓,并与其解除供餐合约。同年6月14日被告以收益问题为由向缪某口头提出解雇,17日被告以缪某出餐中出现蚯蚓以及工作期间辱骂其他员工为由向缪某发出书面辞退通知书。原被告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合法、尚未结算工资金额、社会保险等产生争议。
庭上原被告双方据理力争,庭下人大代表认真旁听,“法院能够把庭审活动下基层,对我们当地企业经营者如何规范管理起到了警示作用。”区人大代表、南通新三能电子有限公司副总邵斌表示。
庭审结束后,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们进行庭审评议,为化解案件纠纷出谋划策,同时也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