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天舒)1月3日下午,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举行会议,讨论《关于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草案)》。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2年,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同时,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全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收支平衡,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经委员会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深入贯彻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了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目标安排科学合理,工作措施有力可行。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完成预算的措施积极可行。
财经委员会建议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建议批准通州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通州区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卫民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