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男子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通州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8月3日晚上9点多,先锋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民警在通甲路先锋街道先唐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状态异常,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打开车门,一股酒味扑鼻而来,民警当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探测仪对驾驶员王某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为54mg/100mL。在吹气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眼熟,进一步调查发现,就在今年6月2日,王某驾驶同一辆车在该路口被同一个民警查获,当时王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谁知半年都没到,王某又因酒驾“栽”了,此次酒驾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通州交警提醒:“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二次酒驾”还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请广大驾驶员对生命负责,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