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0后”小伙吴某如愿拿到了机动车驾驶证,本来今年6月就可以“转正”,可由于侥幸心理,“转正”前,吴某酒后开车被查获,一查,还是醉驾。
近日,吴某请朋友邵某在刘桥镇某家酒楼吃饭喝酒,期间吴某喝了3两左右的白酒,到了8点左右吴某不顾朋友劝阻直接驾车回家。开了半公里左右便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吴某测试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鉴定,吴某血液乙醇含量达107.9mg/100mL,达到醉驾的标准。
经查,吴某去年6月29日申领了驾驶证,还差几天满实习期。“我们已经对其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吴某的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刘桥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副中队长何丁鹏说。
交警提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尊重生命,敬畏法律,拒绝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