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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连续查处3起长江禁捕案

发布日期:2022-05-07 作者: 沈维维 阅读:1025

​近期,一些人因疫情原因在家闲来无事,便钻空子到江边偷捕。日前,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连续查处3起长江禁捕案。

4月20日下午2时30分,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查看视频监控时发现,有人在捕渔港河口西侧200米江滩垂钓,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查,当事人十总镇卫某在江边使用多钩垂钓,未钓到渔获物,该案已经批准立案处理。

当天下午3时,护渔员在江岸巡查时发现,在捕渔港闸口外东侧港池边有人在电鱼。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两名电捕人员当场查获。经查,两人使用肩背式电捕工具,在闸口外侧江滩电鱼,共捕到3条鳊鱼。当事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已触犯刑法,目前该案已移交五接镇派出所处理。

20日晚上9时48分,护渔员夜查时又发现,在原蛟龙船厂的江堤上有一辆汽车形迹可疑,靠近时发现车上有电鱼的网抄,立即报警。后经五接镇派出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车上有电捕器1只、电瓶2只、电捞海1根。当事人携带禁用的渔具进入禁渔区的行为已违反《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交由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依法立案处理。

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市民,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江苏段实行十年全面禁捕,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同时,现正值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请大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周宜彬表示:“在长江流域禁渔期与疫情防控期,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对违法人员进行惩处,坚决遏制此类犯罪行为,从而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