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多年转账给情人累计数十万元,妻子怒将丈夫和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产。近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予合同纠纷案件,法院认定丈夫婚内赠予第三者财产的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向妻子返还财物。
樊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结婚三十余年。2009年,李某与被告徐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此后双方保持了近十年的情人关系。在此期间,李某在妻子樊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等方式给付徐某约30万元,给付徐某女儿小徐10万元,共计赠予二人40万元左右,上述款项均为李某与樊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樊某知悉此事后痛心不已,她认为李某的行为不但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还直接损害了其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权利,遂将徐某与其女儿小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李某的赠予行为无效,并判令徐某及小徐返还钱款。
庭审中,徐某和小徐对收到李某赠予款项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李某向其二人转账系自愿行为,请求法院酌情处理。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樊某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夫妻一方私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应当得到否定的法律评价。李某在婚内擅自将自己名下属于夫妻共有的银行存款赠予第三者徐某,徐某明知李某有合法配偶仍与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收取其赠予的大额钱款,其二人的行为不仅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且严重损害了樊某对夫妻共同存款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故法院认定李某对徐某和小徐的赠予行为无效,判令二人将赠予款项返还樊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