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刘桥分局执法人员通过信息化监控系统,对“四类”药品下架落实情况开展靶向检查,发现南通苏濠药房有限公司江海河店阴凉区货架上仍摆放着感冒通胶囊等药品,违反了《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遂根据规定立即责令该单位歇业整改,整改完毕后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营业。
根据南通市《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自8月3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
通告发出后,我区立即告知全区452家零售药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14个基层分局与执法大队,对城区和乡镇零售药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经营者迅速落实“四类药品”清理下架工作,按照要求就地封存。同时通过“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小程序、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网络巡查。
截至8月10日,共检查药店2011家次,对零售药店立案11起,当场处罚19家,对23家零售药店执行暂停销售“四类”药品通告不到位的责令歇业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朋友,如果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药店有违规销售“四类”药品等情况,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