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7月10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来(返)通人员,请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14+7+7”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2.有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且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方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仍在我市旅居,必须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次开展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方可继续有序流动。
3.广大市民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境外旅居史,出现发热(超过37.3°C)、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主动在“苏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务必佩戴口罩立即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不建议自行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药、止咳药,如确需购买,应主动配合实名登记。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