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针对房地产行业销售乱象,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召集10家房地产开发商集中进行行政约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区房地产经济热度持续不减,但也存在一些开发商过度宣传、价格欺诈、合同违约、捆绑搭售等问题,侵害了老百姓的权益,引发了诸多矛盾甚至诉讼。开发商该如何规范经营?相关部门应如何加大监管力度?购房者应注意哪些事项?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150平方米户型“一梯一户”的信息,但实际情况是同一单元同一楼层的两户住户共用一部电梯,于是被业主集体投诉。因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20万元、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的处罚。
据了解,这种为达到销售目的,极力从设施、功能、地段等方面入手,植入带有虚假性、误导性的宣传,以吸引购房者的行为不在少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李雅楠介绍,虚假广告、广告违法等现象在房地产销售中普遍多发,多数开发商聘请第三方销售团队代销,却又疏于指导,导致销售团队在高提成、高回报的诱惑下盲目夸大甚至无中生有。“根据法律规定,广告主必须对广告内容负责,房地产企业作为第三方销售团队的广告主,必须加强对广告内容的指导、监管。”李雅楠表示,他们会加大监管力度,对承诺房产升值或回报收益、学区房之类地段炒作、使用“最好”“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令整改或作出相应罚款,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按照通州区《关于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各楼盘项目必须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严格按照核准的备案价格明码标价,不得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也不能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但事实上还是有企业为追求利益铤而走险,为此,他们也受到相应惩罚。一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在售楼处未实行“一套一标”公示,违反了《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相关规定,被处以24.8万元罚款。另一公司的楼盘部分房源公示价格高于备案价格,虽然折后价并不高于备案价,但其行为已违反了《价格法》。检查发现后一企业还同时存在将楼盘与“抗疫”做虚假关联等3种违法行为,数“罪”并罚,罚款51万元,责令整改。
个人信息泄露是近年来颇受关注的热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个别楼盘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该楼盘在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6000余条。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外,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捂盘惜售、捆绑销售、质量不合格等方面的案件也很多,暴露出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4月20日,南通市召开房地产工作会议,要求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持续提升市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近几年来,我区一直不遗余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区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开展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得到改善。
假如购房者遇到相关纠纷后怎么办?首先可找开发商或销售人员沟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后,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调处不成,则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不少受访者表示,自己遇到购房问题后还是热衷于求助监管部门及新闻媒体。据统计,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房地产行业投诉116件、举报17件,立案18起。今年以来已接到投诉举报33起。
住房涉及千家万户,背负着许多平民百姓一辈子的期盼和希望。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笑峰说,他们将加强监管,并联合其他相关管辖部门重拳出击房地产销售违法行为,同时要求房地产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全面了解项目情况,理性判断,并保留好相关宣传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