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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执案

发布日期:2020-12-28 作者:徐静怡 李慧 阅读:1402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反而将卖房、租房所得用于赌博、挥霍,“老赖”因此被判刑。近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认定被告人施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2月16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宣某某与施某某、钱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判施某某还款五万八千元给宣某某,被告人施某某认可法院判决且无异议,但一直未执行法院判决。2017年6月8日,宣某某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告人施某某仍未履行法院判决。而自2018年10月起,施某某陆续将自己的两间平房、两层楼房出售,共计所得22.6万元;出租厂房赚取租金6万元,合计所得28.6万元。施某某将卖房、租房所得仅偿还了部分债务,其余均用于赌博、挥霍。

  法院认为,施某某在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