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通州区人民法院在区看守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经依法审查查明,李某、陈某某、俞某、杨某四名被告均为95后,2020年8月22日、23日,被告人李某、陈某某商议盗窃汽油转卖赚钱,决定将熟人汪某某和陈某用于存储私油的厢式货车选定为目标。结果因为车内的油所剩不多,转念一想,车子也是黑车,二人便由偷油改为偷车,并以卖油所得抵欠账为由,找被告人俞某、杨某分别将两辆厢式货车开离现场。经核定,四名被告人盗窃的厢式货车两辆及汽油2000升,合计价值人民币43150元。
公诉机关指控,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且在犯罪活动中均起主要作用,为共同犯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