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纸质菜单上虽无江鲜餐品,但美团菜单上却显示有炝江虾、葱爆江虾,怎么回事?”9月29日晚六点半,正是晚餐时间,城区一饭店内,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仔细检查过菜单、广告牌等后,正严肃地询问负责人。负责人表示,自己已按照要求不再制售江鲜,只是忘了更改菜单。
“既然收到了告知函,知道不能宣传、制售江鲜,就请立即履行下架义务。”由于饭店未能提供购进上述江鲜的单据及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对饭店后厨进行检查后也未发现涉嫌生长于长江的鱼类,涉嫌虚假广告宣传,执法人员进行了立案处理,并责令其整改。
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江岸线要管,市场线也要管。区市场监管局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主体实时监管,同时加大排查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当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分15个组,突击检查了全区164家饭店、宾馆、餐饮单位等,除立案一起外,还对未履行水产品索证索票义务的行为警告并责令改正7起,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的责令改正10起,警告7起。
此前,执法人员已根据晚间餐饮单位就餐人数多的特点开展夜查3次,联合执法18次,检查生产、经营水产品主体2081家,共整改带有“江鲜”“长江活鱼”字样广告牌、店招40次,立案涉及虚假广告宣传江鲜案件2起。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李雅楠介绍,他们将持续对非法捕捞、买卖制售江鲜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也希望社会各界共同保护长江,发现有宣传、制售江鲜的,立即举报,举报电话199420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