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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市民戴头盔意识仍需加强

发布日期:2020-07-20 作者:成一帆 阅读:1602

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车驾驶、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条例实施半个多月以来,通州市民骑电动车戴头盔的情况如何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在区第一集贸市场门口,记者通过半个小时的观察发现,部分电动车骑行者安全意识较强,能自行佩戴头盔,人数占三四成。在城区交通路与为民路交叉路口,车流量大,记者发现戴头盔出行的电动车骑行人员不到一半,还有一部分人选择戴太阳帽。“我觉得戴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是对大家的安全负责。”一市民说。

“‘一盔一戴’安全守护行动是为了提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汽车驾乘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最近南京等地区已经对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希望市民朋友出行时能够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指导员凌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