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因酒驾被交警处罚过的李某七年后又被通州交警查获,此次不光是喝酒开车,他还将一名路人撞倒,这下,拘留、吊证、罚款、赔偿一个都跑不掉。
6月30日凌晨一点,行人丁某在川姜镇川叠路一加油站门前路段由东向西横穿马路的过程中,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黑色小轿车径直向他撞来,丁某试图折返躲开,然而“嘭”的一声,黑色小轿车将其撞翻,丁某重重砸在了轿车前挡风玻璃上。
川港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赶赴现场,发现丁某伤势较重且神志不清,于是立即将其送往附近医院先行治疗。经医院诊断,丁某颅底、右股骨多处骨折,肺部、脑部挫伤,伴多处血肿。
经调查,黑色轿车驾驶员李某当晚与朋友在镇上的饭店吃夜宵,期间喝了啤酒,喝完驾车带朋友离开饭店,没多久便在酒精作用下撞上行人。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70.4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而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这已经不是李某第一次酒后驾车了。据李某交代,他曾于2013年因饮酒驾车被海门交警大队处罚。
目前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