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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名农民工喜领61万余元血汗钱

发布日期:2020-05-08 作者:钱向荣 严小飞 阅读:1040

  “太谢谢法官了,本以为这钱打水漂了,今天终于拿到了,你们辛苦了!”5月6日下午,在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农民工石太富用粗糙的手从法官手中接过5750元欠款时激动地说。惊喜又感动的不止他一人,当天81名农民工领到了共计61万余元的工资,负责此案的民一庭副庭长张尤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去年7月,农民工代表阙某某诉南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流转至张尤手中,经阅卷后发现,此案涉及众多农民工工资的追索,非同小可。张尤立即安排此案的审理,然而被告对通州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提出异议,去年11月2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由通州法院管辖。张尤随即组织庭审,阙某某陈述其所诉工资为包括自己在内的81名农民工的工资,其作为召集人代表工人们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案涉工程的工人工资表及由工程项目部出具给阙某某的欠条。

  因此案所涉众多农民工利益,金额较大,为避免虚假诉讼,张尤在庭审中详细询问了案涉工程的施工地点、施工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休庭后又会同法官助理、书记员依照阙某某提交的工资表对表中所载的农民工一一进行电话核实,详细询问案涉工程的施工以及工资支付的情况,排除了虚假诉讼的可能性。在电话调查过程中,不少工人向法院表示了顾虑,担心胜诉后能否顺利拿到工资,希望法院监督发放,法官表示同意。

  虽然因为疫情影响了该案的审理进度,但是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始终将法院人的职责牢记在心,于今年2月底作出判决,判令南通某建设工程公司向阚某某支付工资61万余元。但南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张某某存在纠纷,对张某某经手的工资等债务存有疑虑,在收到法院判决后,仍表示不认可,欲提起上诉。一旦进入上诉程序,势必又将耗费大量时间成本。张尤认真听取南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意见,逐一进行答复并向对方阐明事理、释明法理,最终公司表示认可判决不再上诉,并依照判决金额如数将工资款汇至法院账户。

  5月6日下午,阙某某及74名农民工来到通州法院民一庭,如数领取了共计44万余元的工资。对因在外务工未能到庭的,法官督促阙某某以最便捷的方式将剩余工资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