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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又犯法 数罪并罚没商量

发布日期:2020-04-17 作者:钱向荣 李慧 阅读:895

  “被告人丁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连同前罪没有执行的有期徒刑22日,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日前,当通州法院法官刘华的宣判话音刚落,被告人丁某脸上满是“懊悔”。

  张家港人丁某今年26岁,2019年5月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本还有22天就能刑满出狱,却在服刑期间因一点琐事殴打他人。日前,通州法院远程审理了这一起破坏监管秩序案。经审理查明:2月15日上午九点,丁某在通州监狱监区生产车间内,因琐事与同监区服刑犯季某发生争执,丁某右手向季某面部挥了一拳,致季某鼻子流血,后民警将两人拉开并控制。经鉴定,季某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致人轻伤,扰乱正常监管秩序,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破坏监管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