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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阶段性减免减征社保医保费用

发布日期:2020-03-12 作者:沈维维 阅读:689

根据江苏省统一安排,我区将阶段性减免、减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纾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据了解,此次阶段性减免、减征政策,将减免征收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及个体工商户雇主缴费,减免阶段为今年的2月~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非单位、社会团体单位缴费,减免阶段为2月~4月。医疗保险方面,减半征收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月~6月单位缴费。该政策出台后,通州建总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张爱华第一时间向区医保中心了解情况,她告诉记者:“我们企业有管理人员差不多3300人,医保方面减半征收的话,2月~6月每个月可以减免44万元;2月~4月社保每个月可以减免100多万元,总的来说可以减免500多万元,这项政策真是‘及时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们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经济负担。”

根据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我区预计免征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3.1亿元,减征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9740余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正常情况下缴费比例是10%,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这次政策是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减半征收,也就是从2020年2月到6月单位缴费部分从8%降到4%。”区医保中心业务科负责人曹宇锋介绍,2月份已缴费单位应减免部分无须申请,将直接退至原缴费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