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2月2日,东社派出所对东社镇五马路村一家提前复工的纺织厂进行了封停和查处。
2月1日下午,东社镇政府对五马路村的一家纺织厂进行检查,发现厂内有三名员工正在车间赶制货物,随后工作人员将线索移交至东社派出所。
经民警调查了解,该厂相关负责人喻某考虑到年前有一批货物没有做完,在正月初八通知了部分工人提前复工生产,希望早日赶制完工,此举涉嫌违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月2日,喻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传唤至东社派出所约谈,同时被通州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东社派出所所长曹跃华提醒,面临严峻的疫情态势,提前复工有可能导致疫情出现和蔓延,希望广大企业主遵守相关政策,不要提前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