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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发布日期:2020-01-27 阅读:3267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通州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1. 各地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通人员不得提前返回通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建筑工地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要本着对社会、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通知到所有员工,并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具体复工、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2. 根据市教育局公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暂延至2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目前在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须等通知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全区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一律不得参加各类宴会、聚餐,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监督电话同已公布的举报电话),为全社会防控疫情做好榜样。

4.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市民应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勤开窗通风,出入公共场所时请佩戴好口罩,自觉执行政府为防止疫情扩散所采取的措施,对不听劝阻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通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