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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依法严惩一恶势力犯罪集团

发布日期:2019-11-18 作者:钱向荣 李慧 阅读:1370

  一犯罪团伙在酒店长期控制多名未成年少女,对她们实施强奸、抢劫、非法拘禁、强制猥亵、侮辱、引诱、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近日,通州法院经过审理对这一团伙案作出判决: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徐某数罪并罚被判刑24年6个月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也受到严厉惩处。

  2017年5月,被告人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王某某。此后徐某团伙通过强奸并拍摄视频控制王某某,然后把王某某当作生财工具,2017年5月到8月逼迫她卖淫20余次,期间王某某还被徐某团伙实施非法拘禁、强奸、威胁、侮辱等犯罪行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恶劣,对被害人造成极大伤害。王某某曾伺机逃离该酒店,被徐某、翟某等人抓回殴打,后又将其带回酒店。2018年9月,通州公安在侦查一起介绍卖淫的案件过程当中发现了这个以嫌疑人徐某为主的恶势力团伙,很快将徐某等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徐某团伙以交友为名欺骗、暴力手段威胁等方法一共控制了王某某等5名未成年少女,通过介绍卖淫获利11万余元。另外该团伙还涉嫌盗窃抢劫、寻衅滋事。

  据了解,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性质最恶劣的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这起案件也是我们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宣判个罪刑期最重的一个案件,被告人涉及六个罪名,体现了我们对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严厉惩办的决心。”通州法院刑庭庭长李振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