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在罪犯陈某家里,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对其妻及母亲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并进行了普法宣传,其妻及母亲颇受震动,当即表示先代替陈某退赔1万元,其余的执行款项将分期付清。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近期执行立案的涉黑涉恶执行案件12起35名(其中23人正在服刑)被告开展了“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集中执行。
陈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陈某所在的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方诈赌受骗为名,采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共组织实施敲诈勒索犯罪5起,犯罪数额共计41.7万元,其中未遂13万元,陈某参与两起案件,实得17.7万元,另有5万元未遂。
自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通州法院高度重视,迅速梳理案件,摸清底数,强化执行,缓解了人难找、财产难控等执行困难,同时注重“温度执行”,在与罪犯家属谈话时,执行法官都会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金沙街道金北村张某与陈某是同案犯,其父坚称不清楚儿子的事情,没钱退赔。执行法官花了近一个小时给张父说了法理人情,张父终于想通,立即打电话向亲戚借钱。
当天,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分组赶赴各被执行人家中,执结3件,执行到位85000元,拘传2人,拘留3人。法官助理马超说:“近段时间我们通过‘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从执行情况来看,家属还算理解配合执行工作,表示会根据自身条件进行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