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明年继续实行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收购总量为3700万吨。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2020年继续实行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当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2.24元,保持2019年水平不变。当天,五部门还同时发出《关于完善小麦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主要对明年最低价收购的小麦实行限量收购,收购总量为3700万吨,这与往年在规定时间内敞开收购有所不同。
据区发改委有关人员介绍,3700万吨的收购总量是根据近几年我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数量而定的,届时将前后分两批次收购,第一批数量为3330万吨,不分配到省;第二批数量为370万吨,视收购需要具体分配到省。当最低收购价全国收购总量达到第一批数量的90%时,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应会同省级粮食等部门单位及时提出本省第二批收购的计划数量建议。中储粮集团公司根据当年小麦产量、收购量、农户余粮和市场价格等情况统筹平衡各省数量后,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各省第二批收购数量。在第一批收购完成后,有关省份按照批准的第二批数量继续开展收购。当收购量达到本省批准数量时,立即停止该省最低收购价收购且不再启动。
对此,广大粮农和种粮大户要充分了解和理解国家小麦托市收购政策,看准时机,适时将收获的小麦就近销售,以便享受国家托市政策红利,实现种植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