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我区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迎来省专家组中期验收。省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农业、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及行政审批管委会单位代表参加评审会。
2017年区司法局申报国家级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层层竞争获得了国家级审批试点。在前期实践积累和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区司法局科学审慎制订并完善了一套具有通州特色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共三大标准体系76项标准,其中国标、地标类标准11项,区司法局自主制订的服务标准65项,自有标准率为85.5%。目前,我区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网络基本覆盖、标准工作有序推进、服务质效逐步显现。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满意率及2019年现有满意率分别高达98.12%和98.22%。
专家组成员经过审阅、质询、评议后,一致认为我区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试点项目规划指导思想正确,技术路线合理,内容较全面,规划目标任务与重点项目可行,对区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具有指导作用。专家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优势与特色分析,研判标准化建设趋势,细化现状分析评价,进一步突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亮点、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