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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堆“来历不明物体”探访记

发布日期:2019-06-05 作者:顾昊 阅读:1498

【一图一故事】

垃圾堆“来历不明物体”探访记


        5月15日,有群众举报,称发现疑似污染物的“不明物体”被抛弃在十总镇张沙村13组一垃圾收集点,通州生态环境执法局二甲中队负责人季斌等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垃圾收集点内堆放着七个农用塑料编织袋,袋内装满的不明物还散发着阵阵恶臭。这究竟是什么?会不会是危险废物?谁会用农用塑料袋来装这些东西?现场给执法人员带来不少疑问。为探明真相,季斌带领大家从又脏又乱的垃圾堆里将七个编织袋抬到路边。

        季斌让无关人员退后,自己小心地打开散发着难闻气味的编织袋,映入眼帘的是绿色塑料碎片,还夹着些杂物。见到这一幕,现场紧张的气氛有所缓解。季斌根据多年现场执法的经验判断,这应不属于危险废物。但为慎重起见,他还是将其余的编织袋一一打开,徒手在袋中仔细搜寻,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搜寻完毕,初步判断袋内所装的绿色塑料碎片为废塑料制品粉碎后的下脚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目前,通州生态环境执法局已对该处七袋固废采取了临时封存措施,以防造成二次污染。下一步将继续排查线索,一旦查实倾倒固废的来源,将对涉事单位及责任人严肃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