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通州主城区属烟花爆竹限放区

发布日期:2019-05-23 作者:王春香 阅读:979



  家中有喜,很多时候少不了烟花爆竹助助兴。5月16日,家住碧桂园·天玺湾的张先生喜提新车,晚上在家宴请好友之后,他便提着几盒烟花到小区门口燃放,寂静的夜空中粲然绽放的烟火令人欣喜,可由此产生的巨大噪音却也影响了小区其他住户休息。

  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张先生被告知自己在禁止燃放时间内燃放了禁放品类,违反了5月1日起施行的《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张先生当即为自己由于不知情而违规燃放的行为道歉,并主动接受了相应处罚。

  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火灾伤人等问题层出不穷,如何规范管理烟花爆竹燃放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根据南通本地实际情况,市人大制定了《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该《条例》自今年5月1日已开始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濠河风景区及狼山风景区为禁放区域,同时划定了限放区域和八类禁放地点。我区北至古盐路、东至G228国道、南至人民东路、西至金洲路的不规则闭合区域为限放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主要涉及金沙街道和金新街道,即传统意义上的通州主城区。此区域内每日21时至次日8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且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三类烟花爆竹。此外《条例》还规定,公共绿地、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八类禁放点核心位置及周围一百至二百米不等范围内,各类烟花爆竹全年均禁止燃放。

  在金沙街道金北村21组一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内,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樊鑫向记者展示了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三类烟花爆竹的具体样式。“常见的升空类是双响,像这种很多单筒聚在一起,燃放时产生声、光、色的就是组合烟花类,而能在限放区内燃放的常见种类有盘鞭和喷花,烟花爆竹的外包装上都明确标明了产品品类。”樊鑫介绍。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条例》的知晓度,治安大队印发了万余份《致限放区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由各派出所发放至市民家中、张贴在人流密集场所,同时还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尽管乡镇不属限放区域,但是禁放点却遍布全区,因此在前期走访城区13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基础上,本月初治安大队又对全区495家零售点进行了全面走访,在各零售点张贴相关公告,负责人也都签订了责任书,承诺当顾客前来购买时主动告知限放区域与禁放点,且限放区内零售点不再销售禁放品类。

  “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确定燃放区域是否属于限放区,其次要看清所买产品是不是可以燃放的品类。”樊鑫提醒,“市民如发现有违规燃放或违规售卖的行为欢迎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共同守护美好家园。”接下来,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路面巡查,违规者将面临100~5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此外如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地负责人如未在责任区内尽到提醒义务,一旦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也将面临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