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向南通某衬布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通州生态环境局今年开出的第三批生态罚单之一。此批共有15家环境违法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98.74万元。
据了解,本轮查处的15家违法企业涉及机械、纺织、健身器材、机电设备、金属科技、橱柜、塑料等行业,其违法行为造成了水、气、土和固废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某机械有限公司因操作不当导致部分废机油和乳化液进入厂区雨水管道,并通过园区雨水管道排入河中,未能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造成园区河道污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处以罚金9.6万元。
位于川姜镇的三个非法橱柜、家具制造加工点,既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未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义务。区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各处罚金20万元。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全区企业调查摸底的情况,开展分类整治,对整治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关停,进一步规范固废管理,从严查处偷排超排、擅自改扩建等环境违法行为,用足环境监管措施,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