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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不止罚款50元那么简单!

发布日期:2019-03-26 作者:王春香 阅读:890

    “醉驾入刑”实施多年效果显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然而在一些人看来,酒驾违法仅针对机动车驾驶人而言,不适用于非机动车辆,被查到顶多罚款50元。现实生活中,喝得满面红光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大有人在,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可要真等到大祸酿成,就绝不只是50元这么简单了。

    3月10日晚,兴仁镇徐庄村附近路段上,一辆电瓶车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苏F号牌货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徐某一身酒味倒在路边神志不清,甚至都无法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经抽血鉴定,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28.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之后经医院诊断,徐某右腿骨折且颅内出血,到目前为止已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

    无独有偶,2月6日晚上19时许,兴东街道永庆村东附近路段也发生一起非电动车酒驾事故。由北向南行驶的江某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刘某发生碰撞,两人受伤、两辆电动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江某、刘某两人血液酒精浓度分别为140.1mg/100mL,195.9mg/100mL,都达到了醉驾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通州警方依法对徐某、江某、刘某三人分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但是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却远不是这50元能够解决的。“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都是不可取的。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虽然不会被判刑,但仍属于违法行为,发生事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宣科科长王江南介绍,饮酒后人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大大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酿成严重后果。因此为了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