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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抵押汽车借贷竟遭敲诈

发布日期:2018-12-26 作者:钱向荣 阅读:827

    汽车抵押贷款对急需资金周转的有车一族来说无疑是一个方便的举措。但是由于市面上的贷款公司鱼龙混杂,资质良莠不齐,打着借款公司的旗号谎称违约再进行敲诈的也不胜枚举,通州市民陈某、张某就因未仔细阅读违约责任而上了当,不光车被开走,还分别被敲诈三千元和四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子。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武某某共同出资,与上海某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负责为该公司寻找抵押汽车借款的客户。2017年7月,张某某、武某某为弥补亏损,以客户“违约”为由,私自将客户抵押的汽车开走,以不还款及支付“违约金”就将客户车辆变卖相要挟,向客户索取高额违约金、拖车费的方法实施犯罪两起,共向被害人陈某、张某索要人民币75131元,实得人民币51131元。2017年8月3日,武某某被区公安局抓获归案,归案后逐步如实供述本案的犯罪事实;同月7日,被告人张某某主动向区公安局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本案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张某某、武某某已退还全部赃款,分别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通州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武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近几年来,随着汽车抵押贷款的盛行,因为汽车抵押贷款引起的“套路贷”的刑事犯罪案件纠纷大幅上升。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在需要用钱,想要用车办理汽车抵押贷款时,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认真查看违约责任,以免落入犯罪分子设计的圈套。其次办理汽车抵押贷款一定要选择专业正规的贷款机构,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