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南通某电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收到城区某小区业主空调款及安装费47000元整的收条,一件搁置了近5年的欠款纠纷终告了结。
11月15日,原告南通某电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城区某小区业主拖欠其空调款及安装费共计人民币47000元整。法院诉讼中心立案庭法官曹晓红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介绍了我区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新机制,征得原告律师先行调解的意见后,立即启动律师诉前调解程序,向区司法局出具委托调解函,由区司法局从律师调解员中指派了工作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诉前调解。
江苏金平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琪为该案开展了调解工作。刚开始被告态度强硬地表示,其早就已经支付了全部空调款,并以与原告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支付。梁琪在调查之后与被告进行了交谈,跟他讲明利害关系,做通了被告工作,被告告知他们在5年前就将全部款项付给了装修公司,可能是装修公司拖欠空调款未支付。
获知关键信息后,调解律师继续找装修公司做深入调查,查明是装修公司与空调公司因其他纠纷扣下了该部分空调款。原告在多次与装修公司商谈未果的情况下,不得已起诉了被告。经律师和各方当事人进一步协商,终于在11月27日,原告收到了这笔货款。
“原本以为这个案件要几个月才能解决,也对收到货款不抱多大希望,没想到起诉材料送到法院还不到半个月就拿到了全部货款。”原告律师表示。被告也称多亏了律师调解新机制,才让他免受不白之冤和诉讼之苦。律师诉前先行调解不仅避免了一场诉讼案件的发生,还快速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件积压近5年的欠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