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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

发布日期:2018-11-28 作者:朱键 李慧 阅读:997

  11月24日至25日,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29名被告人的网络团伙诈骗案,这也是通州史上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该案涉案被告人利用虚假的电子交易平台,引诱被害人投资,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期间,陈旭、陈海生(上网追逃)先后以一家网络公司、一家商贸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谎称可以通过财富岛平台购买与原油期货、白银期货、纳斯达克指数、恒生指数、道琼斯指数挂钩的投资、理财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财富岛平台。陈旭、陈海生雇佣陈晨、程芳阳等30余人成立统一管理、统一培训、较为固定的诈骗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陈晨为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该集团规定,员工底薪为2000~2500元,并以客户亏损金额作为业绩进行提成。为便于管理,公司还成立了超神队、无敌队、超越队、飞跃队、飞虎队五个小队,各小队设有队长,对本队队员进行指导、管理,并按照队员业绩的4%提成。

  该犯罪集团成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不特定被害人加入公司微信交流群,并由犯罪集团成员在微信群里冒充投资者,发布自己投资财富岛获得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鼓动被害人投资。后陈旭、陈海生通过后台数据干预,制造被害人投资后亏损的假象,骗取资金。根据公安机关查获的财富岛后台交易数据,该集团诈骗金额高达11403716.26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