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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假以次充好 店主获刑又被罚

发布日期:2018-10-10 作者:钱向荣 金永南 阅读:871

  为谋取非法利益,一网店竟用化纤四件套冒充全棉四件套,在网上大肆销售,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日前,该网店店主李某被通州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在南通家纺城开设了一家网店,经过数年的悉心经营,该网店的人气不断上升。李某雇请了一批员工,负责网络上的销售服务工作,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去年10月,李某在网店上推出一批售价89元一套的全棉四件套,由于定价低、质量优,消费者好评如潮,网店一天销量达数百套,多时一天能销售1000多套。然而,由于进价在70多元,李某获利甚微。为获取更多的利润,李某动起了歪脑筋,以每套40多元的价格购进3000多套化纤四件套,冒充全棉四件套在网店销售。部分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非全棉四件套,遂向网店平台及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并调取网络销售记录,发现李某至案发时已销售化纤四件套3000件,销售金额高达267000元。2017年11月8日,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出非法所得267000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作为销售者,以进价较低的化纤四件套冒充进价较高的全棉四件套销售,系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的行为,属于以次充好,销售金额超过二十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