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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女微信上与人假谈恋爱骗钱

发布日期:2018-09-29 作者:徐艳梅 李慧 阅读:969


  已婚还有几个孩子,却谎称已离婚,骗取微信群里认识的“男友”一万多元,9月26日下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1983年出生的陈某某是贵州人,在浙江湖州打工,2016年年底,她在一老乡微信群里认识了冉某后,通过微信用假名“陈燕”与冉某谈起了恋爱。2017年一年内,陈某某骗得冉某微信红包总计2600多元,后又以要和冉某回老家结婚买黄金首饰为由,先后骗取冉某11300元。

  钱骗到手后,陈某某拒绝跟冉某回家结婚,并删除了冉某的微信。察觉受骗的冉某遂向通州警方报警。今年5月,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经法院审理,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审判时,陈某某当庭大哭,后悔不已的她连连说:“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犯了。”但陈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因其能如实供述罪行,根据《刑法》第67条,法官当庭宣判:陈某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