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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多措并举防控非洲猪瘟

发布日期:2018-08-29 作者:沈维维 阅读:973

    自8月3日沈阳市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全国已有河南郑州、江苏连云港、浙江乐清相继发生疫情,针对严峻的防控形势,我区紧急行动,多措并举,全力防控非洲猪瘟疫情。8月24日,记者从区农委获悉,区动物疫控部门已按相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通过开展全面排查、实施消毒灭源、强化生物安全,推进防控工作有序展开,目前我区尚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据了解,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家猪、野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所有品种和年龄的猪均可感染,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100%。该病非人畜共患病,不会感染到人,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农业农村部目前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我区积极落实防控措施,区农委24日专题召开全区畜牧兽医岗位负责人会议,要求从全面排查、移动监管、应急处置、科普宣传、联防联控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筑牢防线,严防非洲猪瘟入侵。截至8月24日,全区已累计排查生猪养殖场(户)2919个(次),排查生猪21.34万头(次),做到了全覆盖,未发现异常情况。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区农委要求养殖场(户)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要严控人员、车辆和易感动物进入养殖场。二是落实消毒措施,凡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等要严格消毒,养殖场每周消毒不得少于两次。三是尽可能采取封闭式饲养模式,近期不得从外地购进苗猪入场。四是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五是发现生猪群体性采食减少、精神沉郁、高热不退、治疗无效、异常死亡等情况必须迅速报告当地畜牧兽医站并确保猪只不得移动,按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同时,要求猪肉批销企业近期严禁从我省连云港市、河南省郑州市、浙江乐清市调运生猪及其产品,暂停从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等省份调运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要严格执行从风险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甘肃、新疆等地区)调运生猪落地报告制度。严禁无检疫证明购进生猪,严厉打击违法调运生猪、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或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发生或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坊间传言“近期不要吃猪肉”,相关部门表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传染病,不会感染人,人不可能因为食用猪肉而感染非洲猪瘟。因此,消费者只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经过检验检疫的猪肉,尽可放心食用。下一步我区还将继续加强监管工作,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