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南通兴协机械有限公司道歉书

发布日期:2018-07-25 阅读:975

    我是南通兴协机械有限公司法人陆冲,于2011年开始在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紫星村东四组,投资842.8万元,从事金属制品加工、制造。由于当时未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未履行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义务。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现决定停产整改,接受通州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特此道歉。

    道歉人:南通兴协机械有限公司法人  陆冲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