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市场秩序
通州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
为垄断草莓收购生意,逼迫对方退出市场,竟打砸对方财物予以恐吓。日前,通州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对四名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钱某等人在海门经营草莓配货站,将当地草莓种植户的草莓收购后批发至外地市场销售。而王某则在通州承租了土地种植草莓,由于李某等收购价格压得很低,导致种植户没有多少利润可图,王某遂联系北京的草莓经销商,单独经营草莓配货站。李某等获悉后,遂上门找到王某,要求王某不要单独经营草莓配货生意,表示可以邀请王某入股,给予分红,但王某未予应允。利诱不成,李某等想出通过打砸王某的汽车、临时用房方式,教训王某。去年的一天深夜,李某、陆某等组织四人偷偷地来到王某的草莓种植地,将王某场地上停放的两辆小汽车玻璃砸碎,并将王某的临时用房彩钢板砸了两道口子,砸完后迅速离开现场。王某听到声响后走出室外,发现车辆被损,打砸人员已离开现场,遂报警。经警方排查,锁定李某等人有作案嫌疑,遂将李某等四人抓捕归案。经鉴定,王某财物损失422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钱某等人为达到同业竞争者即被害人王某不再单独经营草莓配货业务的目的,故意毁坏王某的汽车、板房,损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根据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