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区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日期:2018-07-09 作者:顾艳 阅读:890

  7月6日下午,我区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会,为受聘的5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也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区政府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高度重视,制定出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成立了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综合考虑专业结构,经过广泛推荐、精心推选、深入考察,决定聘任5名法律顾问,组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法律人才队伍。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成小红指出,区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巩固法治思维、凝聚法治共识、践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通州法治化进程的一件大事。她要求,提高战略高度,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落实;紧扣全区大局,发挥好“把关”作用、“外脑”作用和“纽带”作用,为区政府依法决策保驾护航;着眼履职尽责,站稳立场、明确方向,恪尽职守、善建诤言,加强学习、树好形象,提升法律顾问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