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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为92岁老人送去养老钱

发布日期:2018-05-22 作者:钱向荣 冯玉娟 阅读:1009

  5月14日,天气异常闷热,气温高达32℃。一大早,通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顾慧华就带着书记员,驱车前往30公里外的南通滨海园区康富来托老所,专程给申请人、92岁高龄的曹老太送去了3450元的赡养费。

  据了解,曹老太生于1927年,1952年与丈夫腾某婚后生育一女萍萍,此后不久腾某病故。1958年,曹老太携女儿萍萍改嫁倪某,并和倪某与前妻所生的一对未成年儿女共同生活。1963年,曹老太与倪某生育一女英英。2009年倪某病故后,曹老太一直独居生活。2016年4月,曹老太因年老多病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四位子女对其承担赡养义务,法院依法判决四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曹老太生活费250元,各自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的四分之一。

  今年4月,因长女萍萍未能足额履行赡养义务,曹老太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顾慧华了解到,曹老太现住进了滨海园区康富来托老所,每月的费用为1500元,已拖欠了部分费用。如机械地根据原法律文书判决的250元/月执行,仍无法满足曹老太在托老所的费用,若再次通过诉讼来提高赡养费的标准,无疑又给老人家增加讼累。于是,顾慧华多次约谈曹老太的四位子女进行调解,最终做通了被执行人萍萍的工作,各方都同意根据老人的实际需要提高生活费标准。

  收到萍萍送来的养老费后,顾慧华一刻也没有耽搁,立即带着执行款来到了托老所,曹老太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