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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委颁发我区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8-05-14 作者:沈维维 成季薇 阅读:599


  5月10日,经过网上申报、现场提交资料、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平潮镇王建军化肥经营部取得了新《农药管理条例》施行后我区颁发的第一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新版《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意味着农药经营法治化、专业化管理服务迈上新台阶。新规对农药经营者专业化服务和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经营人员须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质量管理方面要求采用电子信息扫码技术实现农药进、销、存等全程可追溯等。

  据了解,全区农药经营者可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咨询、申办《农药经营许可证》。区农委将积极认真做好服务,于7月31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者发证工作。自8月1日起,无《农药经营许可证》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计划于8月起对农药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