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环保局向南通某家纺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区环保局今年开出的第三批罚单之一,共有13家环境违法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278.8万元。
据了解,本轮查处的13家违法企业涉及家纺、运输、废油、玻璃、机械、化纤等行业,其违法行为造成了水、固废、气和噪声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南通市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制造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到位,玻璃制品生产已延续多年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区环保局依法责令其3个月内完成玻璃制品生产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和竣工验收,并处罚金50万元。
据了解,区环保局将在开展全区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核查企业审批、环保制度执行等问题,从严处置批建不符、擅自改扩建等违法行为,用足环保执法监管措施,促进“水、气、土、农村环境质量”有新改善,加快美丽通州建设步伐,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