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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逃避责任 法院从重处罚

发布日期:2018-04-28 作者:钱向荣 阅读:997

    通州籍男子赵某某酒后开车酿车祸后让人顶包,企图逃避惩处,不料被警方识破,近日,通州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赵某某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并处1500元罚金,他连称“后悔”。

    今年1月3日,赵某某与妻子及朋友在平潮镇一家饭店就餐期间饮酒,醉酒驾驶小轿车载着妻子回家途中,与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发生刮擦,并跟当事人发生争执,对方报了警。在面对现场办案民警时,因为知道自己是酒后驾车,赵某某慌了神,谎称不是其本人驾驶的小轿车,是其妻子驾驶的,想逃避法律的追责,一起简单的醉驾案就这样变复杂了。但是他的小伎俩逃不过民警雪亮的眼睛,在民警的再三教育下,赵某某如实交代所有事实经过,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119.9毫克/100毫升,赵某某主动向受害者进行了经济赔偿,得到谅解。

    然而,在通州法院对赵某某进行庭审时,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赵某某还在避重就轻,以为自己说轻一点就能减轻处罚。但其结果适得其反,换来的不是减轻处罚,而是从重处罚。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赵某某本人没有前科劣迹,如果在法庭上如实交代事实,是可以得到缓刑机会的。然而,赵某某三番两次想逃避法律责任,法院遂对其判处实刑。